ping's profile杂草丛生的自留地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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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草丛生的自留地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July 18 粽子又病了真是麻烦得很,他为什么就不能身体壮壮、百病不侵呢?
为别人的病而闹心真的是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情,自己病的时候反而还好。
其他人病了,我还可以和粽子说,让他安慰我,可他病了我还真不知道该和谁说。
头痛,真的痛。 December 12 小灰出逃记上个星期五,我妈上午做手术,中午顺利完成,于是粽子决定下午去上班,先回趟家拿门卡,结果给我打电话说:“小灰跑了!” 小灰是只白色的仓鼠,之所以叫小灰,是因为背上有一条灰,和他一起来的兄弟比他白,叫小白。不过小白已经死了,据说是死于兄弟阋墙,当时惨状我没看见,粽子直接就把现场清理了。只剩下凶手小灰,貌似孤孤单单,我倒觉得他自己过得挺好,因为之前小白仗着个儿大老欺负他,俩鼠半夜里又咬又叫的能把人烦死,这次就兹当是长期压迫下的爆发,最多是防卫过当吧,好在没有吵闹了,自个儿玩儿自个儿吃自个儿睡,十分消停。 小灰已经快两岁了。当初把他们接过来的时候,被告知说只有一年多的寿命,所以今年年初我们都以为小灰就快寿终正寝了,连鼠粮和木屑都不敢多买,谁知后来又有人说能活到两岁,于是赶紧买进大包给养。前两天上网查资料,无意间看到又有人说仓鼠寿命能到三岁,小灰的大限又推迟了一年,高兴之余又提高了给他买粮食和零食的积极性。 小灰出逃并不是第一次了,不过以前都能顺利回归,而且家里的巴西龟笨笨、蛋蛋也出逃过两三回,所以我们简直快成了动物出逃处置专家,只要范围限于大门之内,事态就属under control。 当天晚上我从医院回家,粽子还在加班。我先是把各屋门关上,趴在各屋地上粗看了一遍,没有找到那个小小的白毛团团。于是又把屋门都打开,打电话叫了份必胜宅急送的披萨,然后看着电视嗑瓜子。大约二十分钟后,一个小小的毛团团从沙发下跑出来,沿着墙根“岀出出”跑到了电视柜下。我愣了一下,呃,怎么这色儿?赶紧走过去,拿起他的游戏球球,打开盖子,把口子朝下对准电视柜下那个灰团团,他迟疑了一下,就自己进来了。我把他举到眼前仔细看看,白毛上沾满了灰尘,浑身灰突突的,脏的要命,真成“小灰”了。 粽子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问小灰,我让他自己去看,他在笼子前怪叫一声,然后开始数落小灰,语气宛如刚找回离家出走的青春期儿子的母亲。第二天早上他起来洗澡,还把小灰拿去洗了洗。刚洗完的小灰湿漉漉的毛全贴在身上,看上去只剩下那么一小点儿,可怜得要命,忽然心软得无可无不可了。 此事过去一个星期,今早上快起床时,迷迷瞪瞪又想起此事,突然反应过来,那沙发底下怎么那么多土,该彻底清扫一下了。 December 02 低咖啡因的黑樱桃摩卡很久没喝咖啡了,最近闻到办公室里廉价速溶咖啡的味道,都会觉得不行了。于是早上下车直奔星巴克,要了一杯decaf的摩卡,而且被推荐了新出的黑樱桃口味,多加糖浆和奶油,大杯,32RMB,拿在手上感觉怎一个“奢侈”了得。不过喝起来实在更像是糖放多了的热可可,齁甜齁甜,没什么咖啡味,只能慰情聊胜于无。
最厌烦的是身边人毫无常识的关心与询问,比如,“你还坐公交车上班呀!”“你怎么还能穿牛仔裤呢?”“你吃这么少怎么够两个人的?”好像女人一HY,就变成了半残外星人。有耐心的时候还能一遍一遍地解释,实在不耐烦了就对所有问题说“是呀”,然后以微笑结束谈话。
以前年纪小,老爱说“恍如隔世”,换了个男人,跳了个槽,搬了个家,动不动就“物是人非”,仿佛自己是那个什么“十世哀煞”(见网络灵异小说《鬼灵报告》)。现在的生活,一股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级别和境界,回想起以前,反而没有那么感慨。感觉上,其实没有“隔世”,过去现在,看问题的角度和态度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此生此世,一以贯之,而心情的变化,只是随着事情的变化而已。所谓“成长”和“成熟”,目前并无这方面的自信了。 October 14 做汤与喝汤最近虽然中馈之事有人代劳,不过要想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还是要自己想办法,动脑筋,甚而亲自动手才行。这两天开始在网上查找各种简单易做又合口味的菜谱,尤其是对汤类格外感兴趣,总觉得一顿饭如果不能顺顺溜溜的喝上几碗汤,简直就无法忍受。——当然,这也被人理所当然地归为yf怪癖之一。 “煲汤”这个词,透着一股子广东腔和粤语长片的味道,默认的要素除了精致的砂锅、昂贵的食材,还有家庭主妇般大把可供挥霍的空闲时间,动辄煲上个一天两夜,实在不是北方职业女性所能承担。所以尽量把目标锁定在半小时内能搞定的“平民靓汤”上,最好是把所有东西丢到锅里煮一煮就很好吃——其实这样的性价比高的汤还是有的。 昨晚做的是番茄土豆汤,还比较成功,经验是加入了番茄沙司,优点是酸中略带甜味,好喝又开胃,教训是应该再多煮十分钟,土豆和圆白菜不够绵软,汤也不够浓,要是再有一点奶油就更好了,嗯。不过那一大锅还是被俺们吃的盆干碗净,足以说明自古成功在尝试。 今晚准备试制海带汤,还没想好是做番茄海带汤还是土豆海带汤,家里没有排骨和牛肉了,不然荤素搭配也很好。 于是,今天日志的主题就是,美好的生活和汤是需要自己去创造的,尽管切土豆和剥番茄的皮这类事可以委托粽子,但从主张到实施还是需要亲自上阵,如果只是躺在那里喊着要喝汤,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喝到一碗破鸡蛋汤而已。 September 04 恶心和懒现在住在西三环边,有时回西四环住。我不喜欢称之为“XX新城”,或者“XX里”,那里有个更具意象化的地名,叫青塔,给人古塔夕照的联想。秋天是最好的季节,在这个小区里,最美的事情就是枕着虫鸣入睡,如果要起早上班,醒来时耳边还是细碎的虫声。同样的声音,以前让人觉得有些清冷,如今听来却只觉得安心。这也许并不全因为虫鸣之外还有鼾声如雷的伴奏吧。 最近无可避免地开始恶心,从早上一睁眼,到中午吃饭,到下午犯困,到晚上回家,如影随形。吃饱了觉得撑得慌,没吃饭觉得空得慌,最可怕是早起刷牙,只能刷下牙,牙刷一碰上牙就要呕。一天之中只有睡前的一两小时觉得自己还算个正常人,只好改成睡前刷牙了。不刷牙是不行的,因为吃酸过多会导致牙齿发软。 除了恶心还有懒,或者说毫无道理的疲倦,不想走,不想站,不想坐,只想躺,躺着不动,像一滩烂泥。经常就这样烂在沙发上,想着,没做饭,至少收拾一下碗吧……不想动;沙发旁边掉了个饭粒,捡起来吧……懒得抬手;水热了,该去洗澡了……再躺一会儿。头脑的倦怠比身体的无力更厉害,经常忘事,脑子越来越不灵光,指东说西,丢三落四,很有变成真的白痴的趋势。 July 15 波西米亚兔子lily同学特特叮嘱我去看她上传的博士毕业典礼的照片,于是屁颠儿屁颠儿地去捧场。想想,只有四个字:艰苦卓绝。 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由于脉络十分不够明晰,所以只能作为一大块来回忆。这显然是因为离开学校之后,阡陌分明的阶段性划分无以为继,情节线索变得繁复杂乱。之所以忍不住回看,是因为又到了该分段的时候。lily终于穿上了博士红袍,我终于穿上了白纱红裙,lydia终于又回了家,似乎都该分段了,虽然境遇与心情差得上十万八千里。 前些天东风也终于不可免俗地举行了结婚典礼,一心想送个与众不同的礼物,最后选中一对“波西米亚风格情侣兔”(卖家自号)。lily曾说想看看什么样,于是特地贴上来以飨女博士。也许有点太过不同了,粽子的评价是“怎么烂糟糟的”。不过事后问及兔子去向,获得答案是“已经供上了”,不管是真是假,总之心安矣。 January 30 留念一下最近,忙活了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使得一些人物身份和人物关系发生了不得不然的改变。所有人——包括我自己但不包括粽子——都认为我应该有许多的感想和感慨,因为身边的人都纷纷发表了感想和感慨,身为当事人,这种感想和感慨理应更多、更深、更丰富。于是我努力地想了想,很投入地慨叹了几声,想起已经荒了的自留地,不免来留个鸿爪印子。
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也许这不是关键所在。我相信,相当一部分人——应该是不太熟的熟人——在说着场面话的同时,心里想的是,也该如此了。就好比一过了清明,就得翻地撒种了,如果能长得好,固然好,如果长不好也没办法,总比地荒着强,这在古代叫“不失农时”。读过毛诗《摽有梅》的话,会更知道这层意思。
这种想法还不是最扫兴的。记得我爸在看某电视剧时,看到最后女主终于得到男主的爱情,高兴地抱着喊:“我是天下最幸福的人!”虽然是白烂的桥段,但善良的观众还是乐见其成的。不过我爸却从鼻子里出一声,说:“幸福也就这两年儿的事,很快就走下坡路了。”他就像《睡美人》里那个国王忘记请来的女巫,或者鲁迅笔下那个在孩子满月时说人家迟早会死的实在人,常常扫兴得让人心寒。
要说有什么感想,也是有的。就像小学一年级时的六一,我第一批入队,戴上红领巾,理应兴奋激动,还自勉要更加努力。结果再坐到教室里,发现虽然身份有所改变,但实在没什么明显的不同。而我此刻坐在窗边桌前,也是一样,似乎有什么重大的改变,也实在没什么不同。
以上说了这么多,好像都没什么联系。
那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如果真想知道的话,我罕见地不开玩笑地告诉大家:是好事,我很高兴,请不要怀疑这一点,并且如果不麻烦的话,请真心地祝福我。谢谢。 May 29 非转贴不知道是因为精力枯竭还是时间枯竭,思想枯竭还是生活枯竭,最近实在无法写出像样的原创日志。(当然,从本自留地以及lily等人的往期日志可以看出,“像样”并不是日志的必要条件和本质属性。)而上班的时候经常能找到一些自认为很有趣的东西,所以忍不住贴上来给大家看。并不是不知道,再有理有据有情有趣的转贴文章,也没有瞪着眼睛胡说八道的原创废话吸引人,而且这跟受众的文化素质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现在才更加深入地体会到这一点。 快到儿童节了。儿童节是一个纪念日。去年儿童节买了礼物送给粽子,导致情节发展迅速,几个月后谈起来,两个人谜底揭晓似的异口同声:“那太明显了!”的确,儿童节可以作为借口,却不会像圣诞节和生日那样过于凿实,以至于愚钝的人真以为那只是节日礼品。 其实并不迷信或者迷恋那种所谓“童心未泯”的感觉,选在儿童节只不过因为那是最近最好找的借口。上初中的时候,所有同学都在作文里写“已经长大了,不能过儿童节了,希望还能保持纯真的童心”之类云云,我却非常向往成人的世界——不止是成人的自由、成熟、独立,也包括成人之间的尔虞我诈、虚伪世故。我那时幻想自己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非常世故老辣,翻手云覆手雨的人,人人看见我都敬畏并且嫉恨。而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有我自己知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也不用对什么人负责。现在想起来当然是失笑了,成人的世界固然复杂,但也没有我理想中那么戏剧化的阴暗,而我自己距离曾经想象中的自己恐怕也还差个十几万光年吧。 无论如何,儿童节是个好的节日,除了本身就是儿童以及正在抚养儿童的人以外,其他人也可以在这个节日的外延里找到过节的理由。把纪念日放在儿童节,也是一件令人得意的、忍不住拿来炫耀的事。 May 28 辣椒是多么狡诈的植物 [好吧,还是zt,不放在标题里不代表我要剽窃。]
“参差百态乃幸福之本源”,罗素的这句话用来解释物种的多样性倒是很合适。动物植物不管它进化得有多离奇古怪,从内心来讲,都是为了更好地生存。 有些植物自己就可以传播繁殖,或者借助风力,总之不需要动物来掺和,它们演化出种种让动物厌恶的形态:气味刺鼻,模样丑陋,多刺,甚至有毒。 有的植物就不这样想,它们希望自己的种子被食草动物“吃”掉,这样,通过动物的活动,种子就被带到四面八方,还捎带义务施肥。为了这种目的,这些植物演化出诱人的果实,可口、鲜美、颜色明亮,像是在说,请吃我吧。这是赤裸裸的色诱嘛。 但是,辣椒是个奇怪的例子,在对待被吃与否的问题上,它态度暧昧,一方面,它颜色鲜艳明亮,气味爽人,活脱脱一副想被吃的模样,但另一方面,被咬开以后,它口感辛辣,像是在警告进食者——对动物来说这可不是愉快的体验(辣是一种复杂的痛觉,只有人才会喜欢这种感觉)。 辣椒这种欲拒还迎的性格曾令生物学家颇为不解,这玩意到底打的什么算盘呢? 上世纪六十年代,Dan Johnson提出一个有趣的理论,叫“定向阻止”,认为某些植物可以定向选择被某类动物吃掉,从而更精确地达到自己的目的。辣椒就是这种阴险的家伙。辣椒致辣的特性来自一种叫辣椒素的物质,当辣椒素激活了动物口腔内感受神经末梢的辣椒素受体的时候,就引起动物辣痛的感觉。有趣的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有辣椒素受体,而鸟类则没有。 看起来,辣椒是忠贞地想讨好鸟类呢。2001年,Josh Tewksbury在《自然》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讲述他用来验证这个理论的实验。他用两种辣椒来喂小鼠和鸟,一种很辣,另一种则是一点不辣的变异种。结果,两种动物都愉快地吃掉了后者,而对于前者,小鼠怎么也不肯吃,鸟儿却是吃得欢快。 Josh进一步研究此中奥妙。他发现,鸟是直肠子,种子通过鸟的消化道,很快就被排泄出来,这样一个过程,会让种子变得更适合生长;相反,哺乳动物的咀嚼和反复消化却会令种子的繁殖力降低很多。 辣椒是多么奸诈的植物。 May 25 爱情的三种滋味【zt】 通过对恋人的大脑扫描,科学家可以更加清晰和精确地分辨不同的爱情类型。路特格斯大学的海伦·费舍尔便写了一本有关著作:《爱情的三种滋味:性冲动,浪漫爱,长久关系》。这三者虽然互相有所交迭,但本质上是各自分离的感情现象,各自具有其情感和动机系统。而且,都伴随着某种化学作用。 首先是性冲动,顾名思义它当然包含着性欲的渴望。加拿大的心理学学者吉姆·珀弗斯指出,这种性欲及其结果类似于吸鸦片,会诱发一系列快速的化学反应,包括催产素、加压素,和奥比俄斯(opioids,一种人体自产的等同于海洛因的化学物质)的水平提升。而这将使得身体放松,诱发性快感,以及产生满足后的厌腻。 第二种是所谓相互吸引,或者相爱的阶段(一般人称为浪漫爱)。这是比性冲动更强烈的一种感情,它使得人会追求一个既定的特别的目标。这个阶段的特征表现为,对感情对象的着迷,在一起时的愉悦,以及强迫症般的思念。有研究人员认为这一阶段表现了神经化学上的某些狂躁症的特征。也有研究人员指,这个阶段中的行为模式本身还带有某种强迫症(OCD)的倾向。 由此引申出来的问题是,人们是否可以通过某种临床上的手段来控制爱情——就像医学上治疗强迫症一样呢?那些沉迷于早恋的孩子们的父母大概最迫切想知道答案了。费舍尔博士认为,这是可能的——浪漫爱的感觉是可以被抑制的,不过仅在其早期阶段可以这么做。 强迫症的重要特征是血液中的复合胺水平较低。像百忧解(Prozac)这类抗抑郁药物的机制,就是要让复合胺在大脑中保留得更持久一些。因此,这类药物也将抑制服药者的爱情感受——也就是说,服用抗抑郁药物的人,其爱的能力也会被危及。 但是,一旦浪漫爱开始进入下一个更为认真的阶段,它就会变成这个地球上最强的一股驱动力——费舍尔博士认为这种驱动力甚至比饥饿更强烈——此时,小小的复合胺就已经对它毫无用处了。 浪漫爱是不稳定的,它绝对不是一个养育孩子的好基础,而爱情的最终阶段——长久关系——则使父母们可以稳固合作地抚养他们的后代。这一阶段的特征表现为平静、安全、社会舒适感,以及感情的融合。 问题是,因为这三个爱情阶段可以各自独立运作,于是便造成了危险的后果。就如费舍尔所解释的那样,你可以和长期配偶有着深厚的感情联系,同时又对另一个对象产生浪漫爱的感觉,而这并不防碍你对以上两者之外的某个人产生性的冲动和渴望。这三个系统的独立性意味着,人可以在同一时间里爱上不止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得面对争风吃醋、搞婚外情,和离婚这些烦事。同时,它使得群交和一夫多妻成为可能,并由此产生“额外的后代”,使基因得以更广泛地传播出去。人类如果不幸,那是因为他们生来是为着繁衍后代,而不是为着寻求幸福的。 当然,这些阶段在不同性别之间的表现会有差异。比如,性冲动阶段的爱情在男性身上就比女性更容易引发,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色情产品在男性世界总是更受欢迎。而且,虽然男女对于浪漫爱有着同样强烈的表达方式,而且引发相互吸引的因素也比较一致(如可靠,善良,健康,聪明,教养),但仍有一些值得留意的差异,那就是男人更倾向被年轻貌美的异性所吸引,而女人则更容易被金钱、教育,或社会地位等因素左右其选择。 May 11 精确计算圣诞老人【ZT】全世界大约有20亿个未满18岁的儿童或是青少年,但是由于圣诞老公公并不理会信奉回教、印度教、犹太教、以及佛教的小孩,因此根据人口统计局的资料,圣诞老公公在圣诞节的工作量只有所有小孩总数的15%,也就是大约3亿7800万人。根据统计,平均每户人家有3.5个小孩,如果假设每户人家至少有1个乖小孩,那么圣诞老公公总共要去1亿零800万户人家。 感谢地球自转与不同的时区,如果圣诞老公公由东方出发,一路向西行,那么他大约有31个小时的圣诞节来工作。 这段时间内他必须每秒钟拜访967.7户人家,也就是说,在每个家里有好孩子的基督教家庭中,圣诞老公公大约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来停放好雪橇、下车、跳下烟囱、在长统袜中塞入礼物、把剩下的礼物散布在树下、吃掉留给他的零食、爬上烟囱、跳上雪橇然后启程赶到下一户人家去。 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假设这1亿零800万户人家的位置相当平均的分配在地球表面上,那么每2户人家间平均相隔约780公尺,而长达7550万公里的总旅程,还不计算中途上厕所或休息,那么圣诞老公公的雪橇至少要以秒速65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驶, 大约是音速的3000倍。 比较起来,人类制造速度最快的载人乘具——尤里西斯号宇宙飞船,则是以秒速27.4公里的笨拙速度行进;超人力霸王每秒钟只能飞行约一公里;另外,一只普通的麋鹿最快可以用时速15公里的速度奔跑。 另外关于载重的部份,假设每个小孩所收到的礼物只是一盒普通包的乐高积木游戏(大约2磅重),则光是礼物的部份就有50万吨重。在地面,一只普通的麋鹿仅能拖动300磅以下的重量。假设一只会飞的麋鹿的力量是普通麋鹿的10倍,圣诞老公公仍然需要36万头飞行麋鹿来托运礼物。但是36万头飞行麋鹿本身的体重大约是54000吨,再加上能够负荷如此庞大重量的雪橇,使得总重量超过60万吨重,大约是30只哥斯拉大恐龙,或是78艘伊莉沙白女皇号邮轮的重量。60万吨重的物体以秒速650公里的速度在大气层内移动,就像宇宙飞船重返大气层时一样会因与空气摩擦而产生高温。跑在最前面的两只麋鹿每秒钟将会吸收1.43乘以10的19次方焦耳能量,使得可怜的麋鹿在瞬间燃烧爆炸,爆炸威力将会将其后的所有麋鹿群也一起炸的粉身碎骨。另外,以3000倍音速前进所产生的强力音障冲击波将会完全摧毁所有的麋鹿群、雪橇及礼物、一切都会在0.00426秒之内全部瞬间汽化掉,大约刚好是在圣诞老公公到达第5户人家的同时。 但是,这一切其实都无关紧要,因为圣诞老公公在千分之一秒内从静止加速到秒速650公里,使他必须承受17500G的重力加速度。即使圣诞老公公苗条到只有体重只有250磅,他仍然会被431万5015磅的压力压扁在雪橇的后座上,瞬间粉碎他的器官与骨骼,只剩下一团肉酱。 因此,如果有圣诞老公公的话,他现在已经死了。 April 13 关于应龙和雨师关于“没有名称”同学在“夸父”一篇中提出的应龙和雨师的关系问题,特在此予以回复。
应龙是黄帝收的一个小弟。据说,“应”是雁鸣的声音。当时大雁常在黄土高坡上低低的飞行,领队的老雁在空中鸣叫,后继的雁鸟一只接一只应和,以免有谁掉队。这便是答应、应对、应唱、响应等词的来历。应龙有雁的特征,身体轻盈,轻易爬临山顶,在阳光闪闪中静止不动,大家向上仰望,看见的是一只有翼的雁形飞龙——所以叫应龙,即是雁龙。 据说应龙只能驾驭地面的流水,黄帝战蚩尤的时候,他截取灵山河水,秘密蓄积水位,妄图一举淹没蚩尤的营地,结果被雨师的大雨浇了一个乱七八糟,害人反害己。 也有版本说应龙会飞上天往下吐水,这似乎也不算会下雨,只是“飞”和“吐水”两项技能的简单叠加而已。最逊的是他会放不会收,结果吐出来那么多口水都被雨师收了去,造成反扑,害得黄军都被他的口水淹了。到了大禹治水的时候,他就只能帮着人家用尾巴扫扫地、划划线了。 至于应龙使南方多雨之说,据我依逻辑推测,说不定是他在涿鹿一役中伤了肺,退休隐居南方以后经常咳嗽不止,就成了星星点点的梅雨,搞得空气也粘乎乎的,也未可知。 April 12 在线而忙碌 一直很不能理解——尽管自己有时候也这么干——为什么人们会在msn上线的时候标注“忙碌”。
一个温良厚道的笨人看到这两个字,大概会想,哦,他很忙,那我就不要去打扰人家。 但是对于一个深邃而刻薄的人,比如some part of me,“忙碌”?什么意思?谁问你了?你是想说:“我忙着呢啊,可不像你一样游手好闲,你跟我说话我可没功夫搭理你。”如果一直忙得没时间理人,那你为什么要上线呢?所谓上线,不就是avalible的意思吗?不然干脆关掉不是更简单?谁会去和黑白头像的联系人搭讪? 临时忙一下,也没必要特地标出来吧?一时来不及回话,忙过去再解释不就好了?这就好比日本人发明的在冷气房间里使用的暖脚炉一样,看来设想周到,其实全无意义。 所以一定要对此类现象做更深刻的解读:这人是想显摆自己的日里万机与不可缺少,一副栉风沐雨、宵衣旰时、席不暇暖、马不停蹄,连头都抬不起来的样子,其实心里一直在得意地偷笑吧。 哼,不要解释了,肯定就是这样的。 这种人,有多么阴险地无聊,隐晦地浅薄,狡猾地张扬,又是多么自说自话地自大呢。我一看到“忙碌”两个字就会想,别臭美了,就是你闲到去饮水机旁边洗袜子,也不要指望有人会去理你的,只希望你不要忙得像静音滚轮上的仓鼠一样,就好了。 April 09 夸父裸奔的传说【zt】黄帝阪泉大战,打跑了神农氏嫡系榆罔,随后派应龙渡过黄河,南下与神农氏其他后裔争夺中原,主要针对共工一族。共工家族内有一个壮男,非常知名,耳朵上挂着两条黄蛇当耳环,就是大名鼎鼎的夸父。 夸父是个巨人,倔强不降,与应龙展开激战。应龙攻势凌厉,又具有半神性质,共工氏日缩。夸父不忍看见全族覆灭,就组织突围,向西部黄土高原转移。让族长共工在前面跑,夸父断后,浴血奋战,在进入黄土高原的咽喉地区函谷关时,被围追而来的应龙射杀。夸父长啸一声,仰面倒下,血溅巨石。夸父的部属,纷纷战死,血染三百里夸父山。夸父等人的鲜血,使这一带长出了茂盛的桃林,现称“桃林塞”。 应龙经过一番苦斗,也因为消耗能量太大,回不了天上了,后来于是去了南方定居,导致南方多雨。 但神话中夸父变成另一种死法,被他的战胜者们丑化为精神分裂病患者: Mr.夸父喜欢在烈日下裸奔,朝着太阳狂跑,声称要去追求光明。早上向东跑,迎着太阳,到了下午却发现太阳在西边,于是掉头往西。猛跑到西边的函谷关一带,一不小心冲进太阳肚子里去了,热坏了,赶紧找水喝,喝干了渭水和黄河(在函谷关交汇),还想喝,却再没水了,结果累渴而死。临死他把手杖插到地里,手杖吸取了他body所化肥料,繁衍蔓延出三百里繁花似锦的桃林,被人们称作“桃林塞”,地点即在后代赫赫有名的函谷关,在黄河大拐弯进入中原处。在这里,血淋淋的战争行为被转述为体育竞赛(长跑)。 夸父在西方神话中也找到了他的“表哥”,叫伊卡洛斯。这人把胳膊粘上羽毛,朝着太阳飞,结果飞得太近,被太阳烤化了。他变成了脱了毛的鸡,掉在大海里,淹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趋炎附势可以,但是不要太近。 April 04 为什么吐司掉落时,总是涂奶油的那一面着地?以下摘自台湾引进的某国外版书。是不是外国的科学家都这么——不能说人家闲着没事——煞有介事?最令人FT的是最后的结论,三公尺高的早餐桌。=_=!
人人都曾领教过“莫非定律”:赛跑前鞋带恰好断掉;在电话亭中,却发现自己没有零钱;车子在无人的公路上抛锚。这些有名的例子说明了莫非定律:“凡是可能出错的事,准会出错。”因此,吐司从桌上掉落时,几乎都是涂奶油的那一面着地。 有些科学家以严谨的科学方法证明了这项观察。美国密西西比州哥伦布市女子大学的专家实验发现:从桌子边缘滑落的吐司,有百分之七十八是涂上奶油的那一面着地。一位英国数学家找到了相对应的解释,根据他的理论,这个现象是基于简单的物理定律。 当吐司从桌缘翻落的那一剎那,一部分重心已经落在桌外,于是这片吐司是处于旋转的状态中,因而不是垂直落地,而是翻转落下。而奶油面着地的关键在于,通常吐司翻转的速度不够快,无法完成一个完整的空中翻滚。也就是说,由于桌面光滑、高度不足的早餐桌,造成了奶油弄脏地毯的结果,奶油本身并没有产生影响,人们在吐司中间涂上奶油,仅带来吐司片的转动惯量与飞行方式的些微改变。因此,爱惜地毯的人士必须设法让吐司做个完整的翻转,方法为何?其实很简单,只要在三公尺高的餐桌上吃早餐即可。
关于自留地长时间放任自流的解释 其实自己也有点吃惊,上次更新居然是去年十月。
在露天烧烤摊边久等烤串不来的时候,会大声说:“老板,我都等了半年了!”可见“半年”是个很长很夸张的时间概念。半年没有更新,有那么久么?
大概有一半的原因是犯懒,但另一半的理由——“没空”绝对是真的。当初写日志的目的大致上就是为了填补时间和精神上的一些空白,而这半年,至少从表面上看,这个空白已经被最大程度地压缩了,所以更新工作就懈怠下来。 不过最近发现,似乎“填补空白”这个目的有点太狭隘了。就好像许多革命者最初参加革命的动机是报私仇,手刃仇人之后才发现天下被压迫者何止千万,于是走上拯救苍生之路。将这个比喻的意义缩小再缩小,境界降低再降低,大致就是自留地重打鼓另开张的目的了。 October 14 思凡日前因为想起哥哥,所以想到了《霸王别姬》,进而突然对《思凡》很感兴趣,不免找剧本来看。其实很短,不过看后只有两个字,而且要摇头晃脑地撇着京剧韵白来说——“妙啊~~~!”一直以为像idiot和lily这样就算会YY的了,哪知差老鼻子了,看看人家,看看人家怎么YY的,差距啊!
一开始是小尼姑和小和尚两下里刚好同时开始春心萌动,各自YY中。《霸王别姬》里的经典段落“小尼姑年方二八”就是酱紫出现地。
尼姑: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每日里在佛殿上烧香换水,烧香换水…… 见几个子弟们,游戏在山门下……他把眼儿瞧着咱,咱把眼儿觑着他;他与咱,咱共他,两下里都牵挂,冤家!怎能够成就了姻缘!就死在阎王殿前,由他把碓来舂,锯来解,把磨来挨,放到油锅里去炸。啊呀,由他!则见那活人受罪,那曾见死鬼带枷?啊呀,由他!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下油锅都不怕,火烧眉毛且顾眼下,有这样的决心,别说思凡了,思什么成不了啊。)
和尚:和尚出家,受尽了波查,被师傅打骂,我就逃往回家。一年二年,养起了头发;三年四年,做起了人家;五年六年,讨一个浑家;七年八年,养一个娃娃;九年十年,只落得叫一声和尚,我的爹爹,和尚爹爹呀!
(看看人家,光是YY的时候就想的如此全面完整,正所谓“加强计划性,革命无不胜”。)
YY逐渐由天马行空变为脚踏实地,先从眼巴前儿的开始琢磨起。这段戏小尼姑和小和尚并排跪于台中,以非常蒙太奇的方式开始各自做起白日梦。此时他们还没有遇到。
和尚: 我前日,打从一家门首经过 尼姑: 见几个子弟们 和尚: 见几个年少娇娥 尼姑: 游戏在山门下 和尚: 生得来十分标致 尼姑: 他把眼儿瞧着咱 和尚: 看他脸似桃腮 尼姑: 咱把眼儿觑着他 和尚: 鬓若堆鸦,十指尖尖,袅娜娉婷 尼姑: 他与咱,咱共他 和尚: 莫说是个凡间女子了,就是那月里嫦娥,月里嫦娥也赛不过她。因此上心中牵挂,暮暮朝朝我就撇她不下! 尼姑: 两下里,都牵挂!暮暮朝朝我就撇她不下!
(看出男女区别了吧,和尚看到想到全是具体的桃脸鸦鬓,袅娜娉婷,而尼姑满心里只有抽象的卿卿我我。都是撇他不下,一个是因为美貌赛嫦娥,一个只因为和人家互相看了两眼,唉。)
俩人YY得差点接吻,突然明白过来,赶紧开始念佛,但欲念已起,春心已动,念佛管什么用,反而越来越起火。下一段的YY十分之猛。
和尚:木鱼敲得声声响,意马奔驰我怎奈何?意马奔驰我怎奈何!嗳!我越想越动起火来了,还是下山去走走,还是下山去走走! (由动起火而下山,利落干脆)
尼姑:来此大雄宝殿,你看两旁的罗汉,塑得好庄严也!又只见那两旁罗汉塑得都有些傻嘛:一个抱膝舒怀,口里念着我;一个手托香腮,心里想着我;一个眼倦开,朦胧地觑着我。唯有那布袋罗汉笑呵呵,他笑我时光错,光阴过,有谁人,有谁人肯娶我这年老的婆婆?降龙的恼着我,伏虎的恨着我。那个长眉大仙愁着我,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
(此段恐怕有对佛不敬之嫌,罗汉都念你想你看你笑你,替你发愁,你怎能不自己争气,将思凡事业进行到底)
尼姑:佛前灯,做不得洞房花烛;
众佛:嗯? 尼姑:香积厨,做不得玳筵东阁; 众佛:疑? 尼姑:钟鼓楼,做不得望夫台; 众佛:嗯! 尼姑:草蒲团,做不得芙蓉软褥……芙蓉软褥。 众佛:芙蓉……软褥!?
尼姑:奴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汉,为何腰系黄绦,身穿直裰? 众佛:是啊! 尼姑:见人家夫妻们酒乐,一对对著锦穿罗,啊呀,天吓!不由人心热如火,不由人心热如火! (一家伙想到洞房花烛,已经吓人一跳,没想到还有玳筵东阁,还有望夫台,还有芙蓉软褥,这小尼姑倒什么都懂,于佛法毫无心得,红尘俗事倒无师自通,胆子比开放的现代女性还大,崇拜死她了。著名的“本是女娇娥,不是男儿汉”刚刚出现,引出个心热如火,妙哉)
尼姑:奴把袈裟扯破,埋了藏经,弃了木鱼,丢了铙钹。学不得罗刹女去降魔,学不得南海水月观音座。夜深沉,独自卧;起来时,独自坐,有谁人孤戚似我?似这等削发为何?恨只恨说谎的僧和俗,哪里有,天下园林树木佛?哪里有,枝枝叶叶光明佛?哪里有,江河两岸流沙佛?哪里有,八万四千弥陀佛?从今后,把钟楼佛殿远离却,下山去,寻一个年少哥哥!凭他打我骂我 !说我、笑我!一心不愿成佛!不念般若波罗! (这有点儿过了,你作不得佛,也不能说人家是骗人的呀。女人啊)
和尚:和尚我就脱了袈裟,脱了袈裟,把它僧房封锁,从此丢开三昧火。师傅啊师傅,非是我背义私逃,我想做僧人,做僧人没妻没子,终无结果。我想出家的所在,多是陷人之处。我把陷人围墙,从今打破!跳出牢笼须及早,叹人生易老,叹人生易老,须及时行乐。效当年,刘郎采药桃源去,未审仙姬得会我。阇梨本是高人做,有几个清心不恋花?我怎奈花迷出了家? (在男女情事上男人就是没有女人激烈决绝,人家把袈裟都扯了,骂得也狠,那是一门心思追求幸福去了。这和尚可温和得多,只是脱衣服锁门,叹两句及时行乐就走了。)
俩人终于见着了,这费劲。前面YY了那么久,见了面闪电般对上眼,然后就成亲了,这也忒快了,立刻没有了YY时候的趣味韵致。这是初见时最后一段YY。
尼姑:一件风流和尚,聪明俊雅风流,手中常把念珠摩,口念经文无错;百样身躯扭捻,一双俊眼偷睃;牛郎织女渡银河,莫把真情说破,莫说破。
和尚:一见幼尼容貌,倾城倾国堪夸,将她搂抱在山凹,管取一场戏耍。啊呀!幼尼往哪里了?幼尼! (一个想着牛郎织女,一生一世,另一个却只想搂抱山凹一场戏耍,恐怕小尼姑所托非人,可见闪电结婚应慎行之)
September 15 所谓shopping这件事 所谓shopping这件事,跟买东西是没有关系的,确切地说,跟为了满足某种需要有目的地进行钱物交易的活动基本上属于两件事。
记得去年某日,一整天都因工作上的某个结节而无限烦躁,到下午给某同学发一短信,问他如何排解郁闷,此兄答曰:去商场或超市疯狂购物,但记得用现金,千万不要刷卡。的确,这个方法既能起到发泄的作用,又不会造成重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不失为两全之策。而且,以shopping宣泄情绪,连大老爷们儿亦不能免,何况小女子乎。 前几日和粽子行经某专营外贸服装的路边小店,想起曾在里面买过一件衣服。粽子问款式怎样,答曰样子还不错,就是有点贵,而且不讲价,姿态相当之高;不过因为当天心情郁结,正愁无处疏解,所以试了一下就掏钱了,当时觉得十分快意。粽子笑说,真受不了你们这样的,心情好的时候吧,今天高兴,花点钱就花点钱吧;心情不好吧,反正我这么郁闷,就是想花钱——怎么都有理。嗯,总结得很好,答曰:喏。 shopping这个词,翻译成“血拼”是很好的,仿佛能看见某女横刀立马,在商品极大丰富的商场里左冲右突,挥舞着钞票和信用卡做成的狼牙棒流星锤之类,直杀得尘土飞扬、血光四溅。
情绪低落、心情压抑,需要的正是这种一吐闷气的活动。比如昨晚,经过小区门口新开的外贸服装店,怀着宝剑出鞘、誓饮敌血的决心,毅然走了进去。某处挂着一溜儿号称是D&G外单的长袖T恤,一件件翻看,忽然眼前一亮,最里的一件通体翠绿无比,前襟用黑线绣着一句英文:Shopping makes me feel better.“噗嗤”就笑了出来,弄得店员小姑娘在一旁莫名其妙。本想把这件至理名言的衣服买下来,不过由于看上了另外一件更有风情的针织衫,只好忍痛放弃了。也许留待下次血拼吧。
早上起床又遇上了令人烦闷的事情,一路上都堵得难受。下车后直奔公司楼下的“塞昏一来昏”,发狠似的买了一瓶100%葡萄果汁,三粒装的费列罗巧克力,还有一瓶咖啡含片——就这点儿破东西,二十多块呢,在早晨的消费中算是数额很大,可以算血拼级别了。
其实跟血拼相比,还是觉得找个人来猛击其脸更解气,更能获得发泄之快感。但是当然不可能,只好退而求其次,次而又次。早上看范玮琪在电视里说,她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在床上把头蒙起来狂捶枕头,权作发泄。唉,我想她最不开心的事大概也就是听到别人说她少根筋吧。 September 07 好色之妙境
半夜里挑灯攻读李笠翁的《闲情偶寄》,看到“声容部”,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这一部分写的是女人的妆容歌舞之类,其实这老家伙的立意非常不够政治正确,基本上就是指导那些有意添置姬妾的男人该如何挑选,就像今天报纸杂志上教人挑选汽车、房子的文章主旨一般无异。 作为现代女性,看了这样的混帐话本该七窍生烟,可是有时又觉得他的论调实在有说不出的妙处。比如他头头是道地议论娶正妻和买姬妾的不同,“娶妻如买田庄,非五谷不殖,非桑麻不树,稍涉游观之物,即拔而去之。”也就是说正妻是用来生产粮食的,要把所有精力放在持家生孩子上。而“买姬妾如置园圃,结子之花亦种,不结子之花亦种……以其原为娱情而设,所重在耳目。”也就是说姬妾就是出产经济作物的花园菜地,满足耳目娱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一定要挑选聪明美丽、知情识趣的。 最有趣的是那篇《选姿第一之肌肤》。上来第一句就是“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看到这句吓了一跳,心说这老不正经的也太直接了,后来才发现他说的是“颜色”的色。他极力推崇肌肤以白为上,认为“白难而色易”,最要命的是他的道理。他说,人是由父精和母血交聚成形,精是白的,血是红而紫的,所以受父精较多的人长得就比较白;血多而精少的人,如果血色浅红,那么必在黑白之间,如果从小锦衣玉食,少晒太阳,还可能越长越白;如果血色紫红,那就算是从小服食水晶云母,住在琼楼玉殿也是白不起来了,只要不越老越黑就算万幸了。唉,这番高论真是……亏他怎么想到,不能不佩服他的想象力和推理能力。 后面又说,相看那些“在黑白之间”的妇人,有三原则:第一,脸比身上黑的,易白,身上比脸黑的,难白;第二,肌肤黑而嫩的,易白,黑而粗糙的,难白;第三,皮肉“黑而宽”的,易白,“黑而紧且实者”,难白。第一条还容易理解,后面两条,他举出了绫罗纱绢作例子,说质地细滑的容易染色,也容易褪色,所以细嫩的肌肤容易变白;而皮肉“宽”,也即比较松软的,是因为血肉未足,有待长养,就像没熨过的缎子、没楦过的靴子,所以容易白。总而言之,面白、嫩、宽的就是最好的。 真是想不到一个清朝的老头子居然对妇人肌肤有这么大的兴趣,这么深的研究,而且创造出那么复杂的奇谈怪论,在惊讶之余,不由得叹而服之。环顾身边,也曾认识不少以“好色”自我标榜的男生,还有人自以为阅人无数,不把天下英雄放在眼里。看看人家李渔,就一个肌肤就讲了这么多,后面还有眉眼、手足、态度,还有修容、治服、习技,把女人之美、闺房之乐细细论来,论到得意处,还会忘形地说“此论前人未道,实实创自笠翁,有由此而得妙境者,切勿忘其所本。”可见好色之道,远远不是“无数”那么简单地,其中妙境,又有几人得之。 September 04 四季歌之流行歌曲版 因为昨天搞了一堆散曲,跟着就想到了流行歌曲,拿四季做文章的也自不少,何不也照样收集整理一番。其实除了遣词造句符合当下习惯之外,这些歌和元时的路子都差不多,做法和表达的东西都一脉相承。首先必是四段,这是当然的,除非哪天变出个一年五季。每段的格式是统一的,就像八喜冰淇淋四盒一套的套装,口味各不相同。然后每个季节的思想感情嘛,都知道要有一点点递进,哥儿四个排队也要从低到高的。
周璇的老歌当然没什么说的,一个大姑娘一年到头这个折腾,大概里头也有一些家国之叹吧,不过我们一直喜欢的只是旋律的宛转,唱得人肠子都跟着多拐两道弯。
刘文正和周治平的歌一看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调调,校园味道十足。其实这两首歌都没听过,只是看着歌词觉得还有些意思。刘作品唱的是我和一个姑娘相爱缠绵了一番又分手,被爱情吹醒的喜悦,而欢畅,而清愁,而孤寂,放到现在实在没有什么稀奇。不过据说这首歌被当作“不朽的经典”呢,准备发布更新后就去听听看。周作品讲的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所谓“成长”吧,孩子、少年、爱人,这些字眼后来反复出现在高晓松作品中。
张国荣的歌是林夕作的词,我常常觉得这个姓林的不是人,而是个妖精之类的东西。后来看到他的照片,的确,那么苍白瘦小。大概其的意思就是,只要有你在身边,一年四季都很好,旋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起伏,哥哥就那样慢慢地浅吟低唱,比较适合平平静静地慢慢听。比较特别的是,这歌是从秋天唱起,然后是冬天,然后是夏天,然后是一大段过门,最后才是春天,中间还有两段高潮部分被我省略掉了。其实这段高潮有点太过直抒胸臆,不甚喜欢,不过很赞他最后落在“春风仿佛爱情在酝酿”,而没有以常见的冬之回忆结尾,好像这歌唱完了爱情才要开始,很好很好。
许如芸的这首歌其实叫做《单身日记》,歌词里没有太多涉及到四季景物,更没有什么修辞,就像是一个单身女子的自说自话,其中表达的心绪甚至可能不值一提。真正触动我的是这句“我必须每天洗澡保持我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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